三证不全不能办洗车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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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8:2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有关部门昨检查发现:不少经营者混淆了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 本报讯 (记者 陈运军通讯员杜晓笑)广告牌上写着“无水环保洗车”,地上却到处流淌着洗车后的污水。位于前埔小学边上的一家洗车场,因为设施极不规范,昨日受到有关部门检查人员的严厉批评,并被要求立即整改。
市洗车场专项整治办公室一位人士说,昨日检查发现,大部分洗车场均存在证照不全情况。按规定,开办洗车场需办理“三证”(即工商营业执照、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可不少洗车场经营者却混淆了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误以为排水许可证就是排污许可证。 除了证照不全,洗车场的选点和污水处理设施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莲前大道一家洗车场把三级沉淀池的排序高度设置颠倒,变成了一个摆设。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自行整改后,专项整治办将对存在问题的洗车场进行考评,不合格者将面临停业或是停办的严厉处罚。 提醒 洗车场证照不全到哪办理? 可到闽南大厦17楼市政园林局洗车场专项整治办公室统一办理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若单办排污许可证也可到所在区环保分局。咨询电话:5180776。 洗车场设置有何标准? 用地要求:主干道交叉口人行道外沿75米范围内、次干道交叉口人行道外沿5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洗车场;新建洗车场洗车部分作业面积应不小于3部轿车停车面积(75-90平方米)。 排水要求:洗车废水不得流入非洗车场用地路面,必须做沉淀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系统,室外洗车应在沿道路侧设置截水沟。 工艺要求:提倡使用高效节能的新工艺,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