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四律师上书国务院(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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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8:43 金羊网-新快报 | |||||||||||
建议取消除公安司法系统外的统一着装 新快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月7日,来自成都市4家律师事务所的4位律师向国务院法制办发出了由他们联合署名的一份律师建议书,建议仅保留公安司法系统的统一着装,而取消其他行政机关的制服着装制度,并制订相应的《制服管理条例》。 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从而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场整顿统一着装,禁止仿制制服和擅自扩大统一着装范围的行动。而这4位律师则建议,除保留武装部队、公安部门、武装司法部门劳改劳教工作干警以及法院、检察院等序列的统一着装外,取消其他行政部门的统一着装。 建议人之一、四川多元律师事务所的徐小中律师认为,过多的制服着装不利于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一般老百姓面对满街的“大盖帽”往往无从分辨,常常是统一称之为公安或者警察。如此一来,部分公务人员在执法程序上出现疏漏时,相对人的权益受到“大盖帽”的侵害时,常常不知究竟应该向哪个部门讨说法,这与现在正大力提倡的“服务型政府”、“政治文明”等概念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建议书中还算了一笔账:以300万着装人数计算,个人负担30%,财政承担70%,每人每年支出600元,这样每年仅中央财政支付的“着装款”一项就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律师们建议,取消其他部门行政执法者的统一着装后,应严格要求其执法时在显著位置佩戴“执行公务证”、“执法证”等证件,这样既符合行政执法要求,又便于人民群众区别执法主体。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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