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萧县交通局长雇凶谋杀情妇伪造车祸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09: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2月17日电(石放)原安徽省萧县交通局局长李志强雇凶杀人案今天将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宿州市检察院将以故意杀人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其进行指控。 据介绍,去年5月16日早晨6时许,萧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在萧县龙城南关开发区世纪大道东段北侧的县卫校门口发现一具女尸。萧县公安局立即派出侦查人员前往现场
经初步侦查,死者名叫李某,1995年与其丈夫离婚后,和女儿生活在一起。原萧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强与死者李某有感情纠葛,作案嫌疑较大。在进一步掌握了大量证据后,专案组报请县人大批准,于去年5月18日对李志强依法传唤。在众多证据面前,李志强交待:其与死者李某十多年前即有不正当关系,并生有一女。1995年李某离婚后,两人一直往来。李志强任交通局长后,欲断绝与李某的关系,李某不同意,李志强即安排下属凡某于2003年5月15日晚10时40分将其杀害,并伪造了交通事故现场。根据李志强的交待,专案组已于去年5月20日将凡某抓获。宿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杨年忠介绍,在调查李志强雇凶杀人案件中,还发现其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遂在公诉书中,增加了这一项罪名指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