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向立法会提交《军事设施保护》草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0:42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澳门特区政府行政会昨日通过《军事设施保护》法律草案,该法案对军事设施及军事禁区作出明确界定,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及擅自进入军事禁区的行为作出刑事责任界定。该法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制定的,《驻军法》第十二条规定,澳门驻军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保护澳门特别行政区内的军事设施。澳门驻军会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定军事禁区。军事禁区的位置、范围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协助澳门驻军维持军事禁区的安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该法律草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通过。(记者曾坤)来源: 人民网 【编辑:水瓶鱼】相关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