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鼓励发展63行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1:4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黎 见习记者李涛 实习生赵磊)今后,二环路以内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仓储式商场将被限制发展。而商业步行街、社区生鲜超市等则成为鼓励发展的项目。这是市商贸委昨日出台的2004至2005年《西安市商贸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确定的。 《西安市商贸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对商贸业各项投资方向给出“鼓励、劝告、限制”三种意见,今后投资商投资应依照这一规定。其中63项具体行业被列为鼓励发展,包括会
据了解,“劝告”的投资项目包括家居中心、大卖场、城墙内大型百货店、拍卖行、典当行、煤炭经营等。被列入限制发展的商业设施包括:二环路以内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仓储式商场、城墙内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综合超市等。此外,住宅楼低层餐饮店、拆围墙临建商业门面房、占道经营建立的商业网点或集贸市场也被限制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