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信息要依法刊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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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2:15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今后,任何公众传媒未经气象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刊播气象预报、擅自将获得的气象预报提供给其他媒体、擅自转播或转载气象预报、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气象主管部门除可责令其改正外,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省气象局将从本月起开始执行有这一规定的《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
当今,社会公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明显增加,中央电视台收视率第一位是气象预报;气象预报不仅对工农业生产和防灾减灾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并且已经成为人们衣食住行的好参谋。而某些公众传媒乱抄、乱转、乱发气象信息的违法行为,则给政府防灾减灾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由中国气象局发布的《办法》实施,旨在规范气象预报的发布与刊播、增强预报的权威性和提高气象预报的质量。 朱咏梅(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