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名法官贪占价值百万元虎骨被依法收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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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5: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2月17日电(于林波)近日,原黑龙江省牡丹江中级法院林业分院三名法官,因涉嫌贪占虎骨被依法收审,其贪占的虎骨价值高达144万元。据悉,这是我国首例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贪占虎骨案。 1994年,牡丹江林业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倒卖珍贵孟加拉虎骨的特大走私案,收缴虎骨71.9公斤。此案结案后,虎骨一直封存在牡丹江林业法院。2001年底,牡丹江林业法院撤并
目前,三人已在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院认为,虎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而国家更是明令严禁经营虎骨。三人利用工作之便贪占赃物虎骨,性质十分严重。此案不久将作出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