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领导痛批强行乞讨 羊城今年将建禁讨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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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2:34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丽凤 通讯员 文燕媚) “广州要建立禁讨区,今年就要研究解决这个问题!”这是昨天广州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的。 市委副书记昨痛批强行乞讨 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在会上谈到目前社会上强行乞讨现象时明确表示:这种强行乞讨
对于社会上有反对设立禁讨区的声音,他就明确表示,广州要设禁讨区他还以设禁烟区为例子加以反驳说:虽然法律没有禁止抽烟,但在一些公共场所也设立了禁烟区。他特别提到,目前社会上有人在背后操控未成年人,强行乞讨,对于这种现象,我们的执法人员就是要管,现在有执法人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去管理,是不作为的表现。按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流浪儿童是要主动提供救助的,所以我们应该去救助这些儿童,而不是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 但张桂芳也承认,按现有的政策,我们很难实施有效的救助,但对于一个社会、一个城市来说,它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没办法回避的社会问题。 他说,强讨强要,乞讨产业化,拐卖,这问题不解决不行。希望民政部门今年要根据国务院、民政部的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的文件精神,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管理及救助对策。 但要坚持三个原则:第一是有关精神,第二是我们的实际情况,第三是他们的基本权利。重要场所就是不能乞讨,就是要设禁讨区,总不能为了乞讨,把乞讨的权利建立在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础上。这样的人,跑到你家门口,坐在那里天天向你要钱,你不报警才怪。 所以,允许的情况并不等于任何场合都可以的,比如吸烟,为什么会场不准吸烟,还设了禁烟区,公共汽车上为什么不能抽?因为有法令,所以,只要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就必须要好好地研究一下。 对于目前未成年人乞讨及背后有可能被人操控的现象,他说:对于流浪儿童,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需要强制保护,不保护,有关部门就失职。 牵个儿童,到底是不是父子关系,很多犯罪因素,民政部门可以提出解决办法,虽然政策上没有明确的解决,不能在公共场合,抱人大腿不走啊,但现在执法部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再出个“李志刚”、“张志刚”,这也是不作为的表现。 市民政局长谈救助问题 市民政局长李维杰谈到救助问题时表示,今年要根据求助对象分层次实施救助的方法,努力解决好救助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甄别难、管理难、出口难、治疗难”等问题,完善救助管理网络,理顺组织架构,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救助管理工作局面。 同时继续做好流浪少年儿童的救助保护和非危重流浪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完成民政局精神病院非危重流浪精神病人收治病区扩建工程,全面接收全市非危重流浪精神病人。 据了解,自去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到去年底,市救助站共接待求助咨询人员5369人次,救助5082人次。同时,做好流浪少年儿童和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