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眼小偷像公示地铁站 是告知乘客还是震慑罪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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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7:46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2月18日消息:22名“小偷”照片被警方制作成展板,竖立在徐家汇地铁站出口。与此前其他地方公示“小偷”照片有区别的是,昨天这些出现在徐家汇地铁站的“小偷”照片的眼部都被黑线遮挡。此举是否妥当,是否达到了震慑效果?昨天,晨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实地采访。 采访中,有乘客认为,将“小偷”照片公布于众大快人心,能有效打击“小偷”的嚣
一些法学专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权、姓名权、隐私权同样不受侵犯,公开张贴“小偷”照片的做法与现代法治理念相违背。但也有法学专家认为,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小偷”照片不可以贴,因此不算是侵犯了隐私权和人格权。 记者试图就此举的实际效果采访相关警方,但有关人士对此未置可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