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丑事东北汉被抢得没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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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7:48 都市快报 | |||||||||
通讯员何小航见习记者陈国亮 都市快报讯吉林省龙井市文某事后回忆起自己今年元旦在义乌做那件“丑事”时仍惊讶不已:想不到自己一个大男人竟被几个女的洗劫一空。日前,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了参与抢劫文某的其中两位湖北女子李平华、姚新娇。小姐陪他“休息”2003年最后一天中午12时,从吉林来义乌小商品市场配货的文某到义乌宾王客运中心,准备坐长
来到宾王路一家旅社,也没用身份证登记,拉客女就从总台服务员那儿拿来一个房间钥匙,并打开了地下室一个房间,里面有一张木板床。拉客女说:要连30元房费一起给的。文某就给了一张百元钞,拉客女没找20元零钱就走掉了。 一会儿就进来一位小姐,心照不宣地与文某做了那事。一个掐脖子,一个打耳光完事后,文某正在穿裤子,外面又冲进来两名妇女(李平华、曹德仙),对文某说:“拿钱,拿钱,老实点。”文某奇怪地问什么钱。两妇女说是保护他做事的“安全费”。 她俩一边催促,一边还拿出手机假装打了个电话:“大哥,这个人很不老实。”她们接着又叫文某去听那个电话。文某没去听,这两个妇女就冲过来,一个抓衣领掐他脖子,另一个狠打文某耳光。文某一看形势不对,知道进了黑店,怕自己生命有危险,就问要多少“安全费”。女的讲要2000元。 文某自知自己干的也是丑事,就想花钱消灾,拿出钱包数出2000元钱交给她们。谁知其中一个(李平华)接过钱后,又一把夺去他的钱包。两人把钱包里的8万元韩币及2500元人民币全部拿去了。李平华还不肯罢休,看见文某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项链,又上前用力一拽,把它抢去了。 事后,文某马上向义乌警方报案:“真想不到,女人也抢劫啊。我现在已是身无分文,回不了家。”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在相关场所布控。今年1月4日,在市区一家金器店抓获姚新娇、李平华两人,并追回赃款、赃物,曹德仙则仍在逃。 据警方了解,这3个女子皆为湖北仙桃、天门等地人。来义乌后因没什么文化找工作比较困难,三人便一起商定以色诱嫖客收取“保护费”的办法从中牟利。3人作了分工,由姚新娇负责拉客,另两人负责上门收钱。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