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非法创收宣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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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8:08 华商晨报 | |||||||||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相关负责人拿出了一个铁岭县交通局的文件,上面规定了如果超额完成任务,铁岭县交通局将会得到大量的“分红”。 显然,收取养路费已经演变为一种“创收”。那么铁岭县交通局在“创收”的行为引发少年身亡的时候,又在做什么呢?
我们看到,铁岭县交通局的上上下下,从基层的当事人员,到中层干部,再到高层的局长,所有的人不是强调自己的“清白”,就是在为种种行为作辩解,我们没有看到哪个人对自身行为的于法无据或者牵强附会表示出尴尬和不安。 在2月13日的事件中,当事4人在都没有合法证件的情况下,驾驶没有任何执法标志的车辆随意上路拦车,并且追赶收费对象。这几个人身份不明不白,行为也是相关规定绝对禁止的,合法性从何谈起? 上面这一点,也已经被铁岭市相关部门指出了其中的谬误。那么铁岭县交通局一直在强调4名“稽查人员”身份和行为的合法性的做法,就是在竭力为自己的“创收”行为作辩护。 这不能不让我们记起那句话:“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 政府部门的权力,本质应该是服务而不是用来“创收”,甚至为私人或个别利益集团谋取私利。但是在像铁岭县交通局这样的部门中,权力已经开始为部门的经济利益服务,甚至为了多“创收”多“返利”,权力不惜向法律宣战,开始组织化地、最大利益化地操作法律,直接导致了养路费收取的执行者和收取的全程都变得不正常。而兵兵,则不幸成为行政权力“创收”的一个牺牲品。 兵兵是不幸的,但是并不是惟一的一个。从当地居民反映的情况来看,收费不规范的行为早已是家常便饭,已经极大地损害了当地百姓的利益。 那么,现在相关部门面对的,就不仅仅是妥善处理好兵兵事件,更应该把法律和制度的锋刃磨快,向胆敢违禁者宣战。只有严肃处理责任人,切除“玩火”部门的“利益动力”,类似兵兵事件的情形,才不会再次发生。文/李子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