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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产业园”扎根翔安思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8:23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蒋艺)市科技局昨日透露,我市重点前期项目“厦门中科高技术产业园”已确定将在岛内的思明区设立研发基地,在岛外的翔安区建立产业基地。

  “厦门中科高技术产业园”由厦门市政府和中科院上海分院共建,去年投洽会期间签约,主要是为促进中科院系统的科研机构和专家将科研成果拿到厦门实现产业化。翔安区将在马巷镇划出园区用地3平方公里,目前已经开始首期230亩征地,为动工建设“厦门中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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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业大楼”做准备。思明区将规划10万至20万平方米用地作为研发基地。中科院方面已筹备将两个可以产业化的高科技项目搬到厦门来开发。

  “中科产业园”采用的是政府支持、企业化运作的营运模式,中科院物构所、深圳创新投、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几家单位将出资组建一家运营管理公司。市政府每年将安排科技产业孵化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内项目,用于支持园区内高科技项目的研发和中试,并以优惠政策吸引中科院系统的高科技项目入园。每年还将确定几项重大技术项目,与中科院上海分院共同攻关。“中科产业园”是一个开放式的园区,近期开发重点是光电子产业,重点吸引国内外的光电子投资机构和企业来厦发展,特别是吸引台湾外移的光电子企业入园。

  :厦门科技智囊库 吸纳专家超千人

  本报讯 (记者 蒋艺 通讯员林永耀)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基本囊括我市科技精英的科技专家库已“收录”专家1100人,成为科技攻关和科技政策咨询的智囊库。

  我市在2001年开始建立科技专家库,入库的专家一般都是具有高级职称的理工科或财经专业的专家,当然,如果专家本身是学科带头人或有突出贡献的,即使没有高级职称也一样会进入专家库。

  从科技专家库来看,我市现有科技人才最集中的领域是在电子信息业和化工产业,这两个领域的人才差不多各占全部专家数的20%。近几年,我市评审科技项目就是从专家库中选取人员组成评审组的。今年我市正式申报的科技项目有478项,本月底,这些项目将接受专家的集中评审。

  厦门创业园企业再获无偿资助

  总共11家,总计540万

  本报讯 (记者 蒋艺 通讯员 林明东) 日前,厦门创业园11家企业获得国家科技部270万元无偿资助。

  厦门拓斯仪器、厦门量子星科技、厦门强本科技、厦门天琅焊接设备、厦门百维信生物科技、厦门泰硕科技、厦门京邦科技、厦门拓成科技、厦门吉联科技、施贝芝信息技术、厦门奥捷思软件等企业获得此次无偿资助。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还将给上述企业100%的配套资助。这样,厦门创业园11家企业总计将获得540万元无偿资助金。这是继去年15家企业获得市科技计划项目534万元的无偿资助金之后,厦门创业园企业再次获得大额政府无偿资助金,此举显示厦门创业园入驻企业的整体技术创新能力已经达到较高水平。

  我市出台新规

  新设博士后工作站政府资助200万

  本报讯 (记者黄怀)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厦门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对设站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站经费的管理及奖惩措施都进一步细化。

  设站企业责任进一步明确这项新规对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如设站企业要积极主动地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根据双方学科、专业及工作实际,建立长期或单项的合作关系;设站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要共同做好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管理等工作,共同协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方案,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质量等。另外,设站企业还要根据打算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计划,并于每年六月中旬前报市博管办审核。

  研究成果权益归属有说法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博士后研究成果的权益归属问题。如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一般由设站企业提出研究项目、提供项目经费和日常经费,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在设站企业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设站企业;设站企业和设立流动站单位如共同合作完成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或设立流动站单位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双方应预先明确企业博士后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企业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受流动站、工作站及市博管办的考核。博士后在站期间,连续请假或脱离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站可终止其工作。对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设站企业可以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劝其离站。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新规定中表明,设站企业使用资助经费应实行专款专用、设立专门会计科目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市政府给予每个新设工作站资助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建站后同研究项目(或课题)有关的设备购置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资料印刷费、租赁费、差旅费、鉴定验收费等,其中用于改善博士后办公及生活条件(如博士后办公室装修、购买空调、电脑、生活设施、办公用具等)的费用不能超过10万元。

  新规定尤其突出了对资助经费使用的监管,如市博管办不定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资助经费进行专项审计,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及市财政局对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市政府补助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津贴,由博士后个人支配,期限两年,延长不补,博士后生活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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