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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美容毁了爱美女孩(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9:09 沈阳晚报
苗小姐:“美容科被取缔,怎么还营业?”
简陋的手术室
  2月17日,一个年轻而低沉的声音打进本报热线,“我为了追求更美,去年在大东区第五医院做了悬挂式隆胸手术,没想到手术后我的胸部留下了两个碗口大的疤痕……身体始终无法恢复正常的情况下,我到医大二院检查,现已患乳腺增生。医生说是无菌性慢性炎症。为治病就花去了两万多元,我还是个未婚的女孩,这个后果真的令我悔不当初。”

  苗小姐:患上慢性炎症

  投诉的女孩姓苗,随后苗小姐向记者详细讲述了事情经过:“我今年刚刚25岁,是个爱美的女孩。由于感到自己的胸部不够完美,2003年4月30日,决定在大东区五院美容科接受隆胸手术,当时的张医生建议我做悬挂术效果会更好,术后会很自然,三个月后就会恢复,看不出疤痕,而且不影响哺乳。于是我满怀希望地花了3000元钱做了悬挂式隆胸手术。术后,我身上的刀口一直疼痛而且乳晕形状也不规则,看起来非常刺眼。在开始的几个月内我多次找到医院,但张医生说这很正常,过段时间就好了。又推荐给我一些疤痕修复液,表示等半年后就会好了。可是半年过去了,情况也没见好转。张医生说可能是个体差异,过段时间就会好了。如果不满意可以给我重做,或再给我拿些修复疤痕的药。并且他坚持称手术是成功的,这样的疤痕也是正常的。由于乳房疼痛始终不好,我不得已到医大二院检查。经过彩超检查显示,现在已出现乳腺增生。医生告诉我,‘你这属于无菌性慢性炎症,现在是不知道手术当时里面用的是什么材质的线缝合的,身体对这种材质排斥,所以很难恢复。’到此,我才真正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到目前为止,我为这个隆胸手术的后果花费的医药费就达2万多元,最痛苦的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恢复原貌了。但是到目前他们只同意退回手术费用,另外补偿1千多元钱。这样的结果我实在无法接受。”

  卫生局:美容科未经审

  批随后,记者与大东区卫生局医政科的刘科长取得了联系。刘科长告诉记者,这件事已经反映到区卫生局。现在来看,患者苗小姐个人主观对整形手术后果不满意,但并没有通过医疗鉴定来为这次手术下个权威结论。因此卫生部门建议双方走医疗鉴定程序,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大东区五院的美容科,经大东区卫生局检查,该院美容科未经卫生部门审批,从业人员未注册,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十七条,已于2003年的12月29日取缔了该院的美容科。现在该院的美容科根本不具备行医资格,给患者做手术的医生张辉也未注册。

  暗访:美容科营业照旧

  当日中午,记者与苗小姐再次来到大东区五院美容科,只见该院二楼最西侧美容科没有停业的迹象。大门敞开,墙面上的美容项目介绍分外抢眼,两侧的手术室里正“哧哧”地喷着消毒气体。美容科里只有一个身穿白大褂的年轻女孩。记者与其进行了如下对话:记者:科里的负责人在吗?女孩:不在,下午也不一定回来。

  记者:请问您是医院的医生或者护士吗?

  女孩:我是外聘来的,不是正式职工。

  记者:科里的医护人员都是外聘的还是医院正式职工?

  女孩:科里的张主任是医院的正式职工。记者:苗小姐的情况你了解吗?

  女孩:她来过好几次,都认识她。她对手术的效果不满意,但手术是张主任做的,张主任现在不在。再说,手术都这样的,难免会有切口和疤痕……

  记者:据了解,你们医院的美容科没有经过审批,已经被大东区卫生局取缔了,现在怎么还照常营业?有要求做整形美容的顾客你们是否还正常接纳?

  女孩:我们还营业,有顾客我们正常给做。当日,记者在该院等候多时,没有见到院长和美容科主任,也始终没有与该院的负责人取得联系。

  本报记者刘洋摄影孙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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