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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车的,诉苦车库也诉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9:09 沈阳晚报

  近日,一位姓王的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称,他家小区自行车车棚收费很高,询问沈阳市内是否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

  车库收费参差不齐

  2月16日,记者对沈阳市部分居民小区车库的收费情况做了调查,东陵区长青小区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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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车库收费标准为自行车每月3元,电动自行车收费标准分别为每月5元和10元。沈河区六纬路2-2号楼附近的小区车库,自行车存车费为每个季度10元,电动自行车存车费每月10元。北四经街延安里社区车库收费标准为自行车每月6元,电动自行车每月15元。

  超标现象严重

  记者从沈阳市物价局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沈阳市物价局1996年第170号文件《关于居民小区车库存车收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小区车库存车收费标准为自行车每月3元,助力车每月4元,电动自行车收费按照助力车标准来执行。从沈阳市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可以看出,上述小区自行车车库的收费在不同程度上超标。

  违规处罚轻微

  自行车车库收费超标该如何处理?沈阳市物价检查所称,该权力已经下放给各区物价局。记者随后拨通了沈河区物价检查所的电话。该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价检查所在接到投诉后,一经查明情况属实,将对违规的车库予以警告,并要求车库经营者将多收金额返还给居民。对于个别情况也可能给予罚款,罚款额度一般20-50元,但是一般情况下不罚款。

  如此轻微的处罚,对于绝大多数车库的经营人员来说,很难形成威慑力,也正是因为如此,沈阳市内的车库收费基本上很少有人遵照文件执行。另一方面,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由于各种费用普遍增加,车库业主也认为原有的收费标准过于低廉,难以赢利,涨价实属无奈之举,并希望有关部门能根据情况,对文件作出适当的修改。

  本报记者高寒冰实习生金钰刘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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