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规定:零售药店24小时开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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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9:1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老百姓得病吃药从来不分白天黑夜。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备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保证24小时供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药店零售企业有了以上规定。该《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药品经营企业低水平重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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