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建立非典预警病例报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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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9:27 生活报 | |||||||||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卫生部近日决定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广西、广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非典预警病例报告制度。 非典预警病例是指临床症状、体征、医学影像和实验室常规检查符合非典,不能以其它病因作出解释,经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会诊,难以排除非典疑似诊断的病
卫生部要求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据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