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八类乞讨行为将受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9:5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福州2月17日电(沈汝发孙德平)福建省公安厅日前出台规定对8类非正常乞讨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对“进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在门口进行纠缠强索硬讨不听劝阻,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在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纠缠强索硬讨的;在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纠缠强索硬讨的;非正常乞讨活动遭拒绝后公然侮辱他人的;胁迫或者诱骗不满18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乞讨
美妙时光产权酒店 紫光台式电脑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的;拦截车辆乞讨,影响车辆正常运行,不听劝阻的”等6种非正常乞讨行为,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使用音响器材进行卖唱献艺式乞讨,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的;占据街巷道路,以坐地写粉笔字或卖唱献艺等形式挂牌跪地设摊,妨碍交通行为的”等2种非正常乞讨行为,可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来源:南国都市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