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招千名网吧监督员 属义务工作聘期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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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9:5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文化厅获悉,我省将首次招聘1000名社会监督员对网吧经营场所进行监督,以配合主管部门对网吧进行管理。 据了解,网吧社会监督员属于义务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未保办、文化局推荐,每个县、市、区5到10名,由设区市文化局发给网吧社会监督员聘书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义务社会监督员证,每个监督员聘期2年,同时接受所在县(市、区)文化局的业
省文化厅市场处吴火星处长向记者介绍说,网吧社会监督员的职责是对所在辖区的网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规经营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并且有责任对网吧经营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为加强网吧管理献计献策。 据悉,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网吧共有2400多家,每个监督员可平均负责两三个网吧,可以更好地对网吧的经营进行监督。 (本报记者 李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