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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记录:公共安全给我们留下的伤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09:57 央视《社会记录》

  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火灾死亡人数达53人,北京市密云县组织的灯展上发生了踩死、挤伤游人事故,……,这些事件不得不让我们想到“公共安全”这四个字,请看《社会记录》本期节目《伤痕》的实录: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2月17日23:40首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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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阿丘:

  今天,我又不得不穿上这件黑衬衫,在进演播室前,我甚至还想过要佩上一朵白花。想必大家一定也都知道了,就在前天,就在48小时前,有93条性命被大火吞噬。

  (吉林影象)

  主持人阿丘:

  二月十五日十一时,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火灾.死亡人数达53人.在这座废墟里,曾经都发生过什么?有目击者说,“大火发生之后,三楼以下的窗子上都是铁栅栏,想出也出不去。我看到这些人被烟熏得黑黑的,都大张着嘴,鼻子里面向外流着血,表情极为痛苦,我感觉他们很可怜。我们不知道这里总共有多少因为烟熏窒息、中毒而死的人。”“还有人把床单系在窗框上,慢慢往楼下顺,在快到二楼的时候,床单就突然撕裂了。更有不少人为了逃生啊,从窗口往下跳。有的人摔伤了,有的人这一跳就再也没起来了。”就在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浙江海宁市的五丰村也发生了特大火灾。(图片)也就在前天,当地老年村民集聚在一座土庙里烧香,不慎失火导致40名香客死亡。祈求平安的香客们,没能给自己求来平安。

  当我的同事告诉我这些噩耗的时候,他们正准备起程,一路去吉林,一路去浙江。他们要去调查,要去究问:为什么?为什么类似的事情又发生了?为什么前赴后继的火光仍没有阻止灾难的升级?……我当时心情很糟,我甚至说了昏话,劝他们不要去了,我说我已被这些应接不暇的灾难压迫得喘不过气来,我说你们能忍受如此巨大的雷同吗?在一再重复的灾难面前,你们还有多少话要说?我甚至可以想象你们的采访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一种雷同,因为它们实在太像了,简直就像克隆出来的复制品,就像一场轮流上演的电影,只不过昨天在哈尔滨,今天移师吉林。

  我承认当时我是冲动了。但话说回来,当你听到这样的新闻,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你不觉得太耳熟了吗?如果不看时间地点,你会不会怀疑这是一条旧闻的重播?群死群伤,重大特大,多么熟悉的字眼!用不着向远处回忆——

  (图片)

  12天前的元宵节,在北京市密云县组织的灯展上发生了踩死、挤伤游人事故,37人死亡。不过两个月前,去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243人死难;刚刚三个月,去年11月3日,湖南衡阳20位消防战士殉职;去年3月1日凌晨3时许,四川南充的府街小食品批发市场特大火灾,19人死亡;

  去年2月4日,哈尔滨天潭酒店特大火灾事故,33人遇难,年龄最大者75岁,最小者仅1岁;

  2001年6月5日江西广播电视艺术幼儿园火灾,13名幼儿死亡,男孩7人,女孩6人,均为3至4岁幼儿。

  前车之鉴!这是今天最让我们尴尬和羞愧的四个字!一辆辆的灵车隆隆碾过我们的心坎,披着素,滴着泪,可那个“鉴”,究竟在哪儿呢?我们还要付出多少叹息?我们的大地还要矗起多少座坟茔?才能唤来那个迟到的“鉴”?

  难道我们是如此的健忘吗?面对惊人相似的一幕幕,我们还有没有勇气承认这是“新闻”?我们还是来恢复一下记忆力吧——

  密云县踩踏事故——发人深省。2月5日,元宵节那天晚上,北京密云县的彩虹桥被挤得水泄不通。游人之间可谓是前胸贴后背。突然,在当晚7点多的时候,有一个身处斜坡的游人突然跌倒,后面人就一个个被压倒了,而上面的人踩着倒下的人往下冲!于是事故造成了37人被踩死,15人受伤。逛灯会居然也能逛死人?!可是,事情真的发生了!(影像:彩虹桥)看看这座桥!长约90多米,宽仅3米!只要稍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这桥根本不能承载上千人啊!可是,今年的密云灯会来了3万人!这里又是主要通道.在这种情况下,这座桥居然没人把守,也没人疏导!而就在密云事故发生前几天,所有媒体都在报道伊斯兰教圣地麦加的踩踏事故。(图片)251人被踩死。其中5人是中国信徒。就在这条新闻被沸沸扬扬传播的同时,“公共安全”——这一触目惊心的字眼,居然轻易地从我们的眼皮底下滑走了。尽管尸体中也有我们的同胞,但我们还是当成了地球那边的事,甚至当成了外星人的事。直到惊人的相似降临在我们身上,才有声音在问:为什么该警觉的人没有警觉?是因为缺乏经验吗?别人的教训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们未雨绸缪?其实说奇怪也不奇怪,什么时候,我们从别人的过失中检点出自己的过失?从别人的悲剧中感受到自己的危机?无论老百姓还是职能部门,我们有这样的习惯吗?

  节日——密集人群——踩踏——公共安全事件!公共安全事件?这是一个新名词吗?也许是,因为它刚刚被注意并且提出。也许不是,因为它经历了太多的血的教训。社会学家分析说,当今,21世纪,全世界的公共安全事件除了恐怖活动,天灾人祸,第三种就是因为现代社会交通的便利、交流的增多、人类大型的活动频繁而引起的事故。这种事故最早被研究并载入史册的是:1896年5月18日。那天,在莫斯科的官方军办的活动中,沙皇心血來潮,异想天开地向其臣民散发金币,結果在人群的挤压践踏中死去2000人。在美国,1938年10月,有个著名电台主持人开玩笑说,火星人要入侵地球了,结果使得100万纽约人,拼命步行或仓皇骑车逃跑而造成伤亡,损失惨重。您听听公共安全是多么地脆弱。一些异想天开的想法都可以毫无吹灰之力地让众多的生命一下子灰飞烟灭,更不用说一点点意料不到的火苗引发了一场火灾,一种无度弥漫的毒气摧残生命。

  12月23日的井喷事故不得不让我们产生联想啊:如果开县周边的居民知道钻井可能产生的潜在危险,知道硫化氢的毒害?如果开采气井的企业早一些给居民们灌输相关知识,如果企业和当地政府事先做一些安全评估和应急预案,预测危险,设置处理措施,设置救援机构和队伍?那么结局会不会是另一番情形?那么243个居民的生命也许就不会无辜丧失?其实:安全生产不仅仅包括企业的安全,职工的安全,还包括周边百姓的公共安全!能想到这一点的人恐怕不多.

  保证公共安全,还得有应急预案!(隧道照片)记得一位从事公共安全的学者在英国的警察局里看到这么一样东西,一个大的铁皮柜子里放着像砖头大小的纸包,据说大概有几百包!一问才知道,那是关于防止英法间海底隧道着火的预案,每一包都针对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要是海底隧道中段着火了,打开第一包;要是由电引起火灾的,打开第二包;由煤气引起的就打开第三包!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他们都做好了预案.这就是预案!话说到这里,我不免地又想到了新近发生的吉林,浙江特大火灾,还有密云踩踏事故.如果管理者事先为可能发生的种种危险都准备好了种种预案,那么也许我们就不用再听到那些惨痛的消息了.

  (影像:领导开会总结事故)

  组织营救,紧急处理,及时善后,深刻反省……这些程序,几乎每次都一样不少,每一次扑救都及时有力,每一次处理都无懈可击,每一次教训都提升出了经验,每一次事后都得到了承诺,而每一次——我们也都轻信是最后一次!可……

  痛定思痛,痛何以堪?即使再完善的“善后”,也替代不了我们最想说的一句话,那就是:什么时候,我们不必再焦头烂额地做那些“善后”?古人尚知“亡羊补牢”,今人呢?羊丢了,我们是忙着再买一只羊回来?还是结结实实地先把牢补好?我们补了吗?怎么补的?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几年前,(图片)香港蓝桂坊发生的一场事故.在一个除夕夜,在那个酒吧林立的地方,很多年轻人聚集着准备迎接新年的到来,大家推推撞撞,就发生了混乱,结果好几个年轻人被踩死了.事情发生之后,现在的兰桂坊举办每一个活动,都会有大批军装警员维持秩序,甚至在附近很多大厦的天台上用望远镜监视周边情况.吃一堑长一智啊.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例子.(图片)上海,去年底在地铁的很多个车站里突然安装了一种叫"喷淋系统"的装置.为什么突然如此兴师动众呢?教训来源于韩国.

  (影像)去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因为一个中年男子点火燃烧易燃物,造成一辆地铁列车起火.而正在行使的另一辆列车没有得到通知,依然朝火场开去,也被卷入了火海!另外,调度员在随后组织救援工作时犹豫不决,浪费了不少时间.于是事故造成了126人死亡,146人受伤,318人失踪.您看看,防患于未然啊!不是一句空话.

  其实啊,不管是预案也好,预防也好,说到底,还是个安全意识的普及问题.除了管理者的公共安全保障,对于民众个体来说,更需要安全意识。还说回那桩密云踩踏事故.灯会原计划只接待3千人,不料大家蜂拥而至.一下突破了3万.而且都往彩虹桥挤.据说那是最佳的赏灯点.很多人上了桥以后就不愿意下来,而另一些人挤着要从桥上过,彩虹桥立马变得水泄不通.这不通的后果可想而知,就像多米诺骨牌,一人倒地,就推倒了一片.更有人出于恐惧,就疯了似的从倒地的人身上踩过去……(图片)您说说,这事除了责怪举办者的安全漏洞外,是不是还得说说咱们自己。人需要他救,也需要自救,在无数次的灾难中,我们已经看到,除了他救不利,也有自救无方,吞噬生命的,除了烈火和訇塌,也有被吞噬者自身的混乱、无序、失措和相互践踏,受害者往往同时也是肇事者。有些灾难,事实上是可以通过规范个人行为来避免的,比如聚众时是不是可以少扎点堆呢?拥挤时是不是可以礼让些?危险时是不是可以照顾一下他人呢?所以我想啊,公共安全不是一个人或某个部门的事,而是每个公民的份内事.只有当我们真正懂得了公共安全,并落实了责任和义务,那时才能真正地保护自己.还记得前年震惊全国的兰极速网吧火灾一案吗?

  (图片)那个姓郑的网吧经理为了怕小孩偷走他的东西,索性把那些想通宵上网的孩子锁在网吧里,还给窗户安上了防盗网,使得网吧着火之后,孩子们无法逃生,造成了24个孩子丧生。

  真是无知者无畏啊,肇事者无知,受害者也无知。无知是最大的隐患。可是,又有谁事先发现并试图改变过这种无知呢?

  火灾是人为的,隐患也是人为的。一切一切的改变,还需从人入手,从改造无知做起。如果我们不能从别人的无知中发现自己的无知,不能从现实的悲剧中感受到潜在的危机,那我们就无法阻止噩梦的卷土重来。

  古人云:蝼蚁之穴,可以溃堤。“大”是“小”累计的结果。现在,我们为灾难的惨烈而震惊,但如果稍作留意便发现,在一桩桩大事故的周围,其实早就埋下了前兆和伏笔。

  远的不说,就在这次海宁大火前夕,在短短几个月里,仅浙江一省,火舌就吞噬了多少生命和财产?我随便给您念几条新华社消息——

  2003年11月27日浙江义乌市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0人死亡,另有多人受伤。2003年12月7日午夜至8日凌晨,浙江上虞市道墟镇民主村发生一起重大火灾,5人在大火中遇难。

  2003年12月26日14时,浙江省仙居县官路镇发生大面积山林火灾,过火面积估计达1000多亩。据浙江省消防总队统计,年初一到年初七短短一周,浙江省共发生各类火灾2248起,死亡19人。

  如果说任何教训都有成本的话,那我们的成本还不够大吗?我们的学费还不够昂贵吗?还要付出多少生命的代价,我们才能换得真正的反思?

  记得有一次和一位朋友聊起“灾难”话题,他谈了这样一种感受,让我沉思良久。他说:我们平时看电视、读报纸,看到这儿地震、桥蹋,那儿空难、火灾,当得知几十甚至更多的生命突然消逝,我们会感到一种的“震惊”,可细想一下,便发觉这“震惊”不免可疑:因为很大程度上它只是一种对数字的震惊!人的反应更多地是瞄准了那个死亡统计——为死亡体积的庞大所震惊。其实,我们身边的悲剧并不鲜见,可往往由于它的牺牲面太小,并不总能唤起我们的重视,甚至不足以成为“新闻”。也就是说,我们对“事故”有一种本能的不良嗜好:即“抓大放小”。朋友举了一个例子,他说四川綦江虹桥的坍塌只所以成“重大新闻”而为人知,很大程度上,并非它背后权力腐败的深刻性和典型性,而在于其死亡体积的巨大,人们关注它,大多是因为它作为事故的“重量级”,若非几十人罹难,而是一个或几个,那它就很可能会被“新闻”忽视,也难说一定会成为反腐败的一个典型……如果这桩由桥引发的腐败得不到曝光,那说不定就会有更多更长的“桥”步其后尘啊。

  我当时听到这儿,头上禁不住冒汗啊。说实话,阿丘平时搜集新闻,就常犯这毛病。

  是啊,重视“大”,藐视“小”,只抓大事故,忽略日常的小危机和潜危机,这种现象,在许多地方政府和老百姓身上,不都存在吗?而所谓的大事故和大灾难,哪个不是由最初的“小”升级而来的?

  生命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公共安全”的话题,又一次沉痛地摆在了世人面前。 

  比灾难更可怕的是习惯灾难,比悲剧更不幸的是重复悲剧。愿这类由生命换来的话题,今后能少一点,愿我们今后对生活的反思,无须再用生命做成本。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周一至周六23:40首播,次日,4:40,15:3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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