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干个体3年免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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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0:1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锦绘)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这是本市地税部门昨天透露的。 据平谷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许多转业军人纷纷到地税部门咨询随军家属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随军家属就业除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外,那些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也将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获得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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