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会“四个作用”打造工作新平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0:1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顾威)工会如何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发挥作用?近日召开的辽宁省总八届七次全委会上通过的《关于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工会应发挥“四个作用”,即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把广大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目标和任务上来;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为广大职工当好主力军搭建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参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充分发挥帮扶救助作用,为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战略部署,是辽宁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省总认为,这也是辽宁省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主题。在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征求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并经省委批准,省总出台了这一指导工会工作的《意见》。《意见》在明确了工会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要发挥“四个作用”的同时,还将在全省职工中开展“树雄心、强本领、作贡献、促振兴”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实施“知识武装工程”,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班组,争做学习型职工”活动及广泛深入开展为振兴老工业基地“献良策、创纪录”等活动。 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意见》要求各级地方工会要加强民主参与和群众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与此同时要深入实施促进再就业的“十大帮扶行动”,着力抓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中心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