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经弄脏酒店床单 赔4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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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0:2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宁德的汤小姐到福州金辉大酒店1305号房间住了一宿,不料,一时没注意,月经沾到床单上。当天买单时,酒店以床单被染了月经就报废为由多收了她40元。汤小姐认为不合理,于是她拨打了本报新闻热线0591-7095315反映此事。 汤小姐告诉记者,16日傍晚,她住进福州金辉大酒店。第二天上午醒来时,发现月经沾到床单上,并渗透到床垫。当时,她就换了个床铺继续睡。中午退房时,她没有向总台提
随后,记者找到福州金辉大酒店客房部陈经理。他解释,酒店是以损害物品为依据,对汤小姐进行索赔的。弄脏床单是否算是损害酒店物品?酒店的工作人员称,被染了月经的床单是洗不干净的。陈经理说,床单被染了月经就报废了。按照进价,一床床单就值40元,还没算上被弄脏的床垫等。 就此,12315的工作人员说,汤小姐因为不注意弄脏了床单,属于使用不当,按照常理,应该给予酒店一定数额的赔偿,至于赔多少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被弄脏的床单等洗得干净,汤小姐支付洗涤费;如果洗不干净,汤小姐赔偿酒店购买床单等的费用,但要扣除折旧费。对此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林先生则说,酒店是有这么一条行规,顾客损坏了酒店的设施等应赔偿。此事,汤小姐是否要赔偿的关键是,被弄脏的床单等是否能洗得干净。如果汤小姐觉得40元贵,可以自己负责清洗床单等,如果床单等能恢复原样,酒店是不能收这笔钱的。 (本报记者 李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