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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首例人体器官丢失案再打索赔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1:27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 隋冠卓)轰动东北三省的人体器官丢失案在法院判决死者单位赔偿两万余元精 神抚慰金后,家属将葫芦岛市公安局告上法庭,索赔30万元。2月17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经过三 个小时的激烈辩论,法院当庭驳回了家属的起诉。而家属随即表示要上诉至辽宁省高院。

  尸体被解剖家属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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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8月4日,方艳军在下井工作期间受伤,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方艳军的尸体随后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 被解剖。负责给尸体穿衣服的医院职工表示:“解剖后我给穿的衣服,他的头部和腹部被刀切开了,法医从他的身上不知取了 什么东西,包走了。”

  随后,方艳军的家属将南票矿务局邱皮沟煤矿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方艳军家属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但 对于要求返还器官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方家对判决并不满意,于是将解剖尸体的葫芦岛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 返还器官。

  状告公安局当庭遭驳回

  昨天上午9点,方艳军的家属状告葫芦岛市公安局的案子如期开庭,方艳军生前的工作单位葫芦岛市南票矿务局邱皮 沟煤矿是本案的第三人。旁听席上坐满了方艳军的家属、公安局和煤矿的工作人员,甚至过道上都站满了人,开庭一小时之后 还有陆续赶到的旁听人员。

  庭审采取质辩合一的方式。对于原告提起的行政诉讼,葫芦岛市公安局在庭审前没有向法院提供任何证据。对于原告 称公安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公安局方面在答辩状中认为对方艳军的解剖是法律授权的刑事技术检验行为,不是根据行政法 律、法规授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表示如果是刑侦手段应该向法庭提供立案、调查等相关书面证据。

  家属对判决结果并不意外

  上午10点50分左右,主审法官宣布休庭15分钟进行合议。重新开庭后,法官认定公安机关解剖尸体的行为是一 种刑侦需要,并当庭宣布根据相关规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裁定宣布后,参与旁听的公安系统人员在法庭上集体以鼓掌的 方式庆祝。

  “我已经想到这个结果,只是没有想到法院会当庭宣判。”方艳军的老父亲方德满告诉记者。作为代理人,他的声调 始终没有任何变化,但此时的声音有些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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