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儿童学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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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3:19 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16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儿童的杂费与书本费,并在4月30日前,制定出义务教育阶段住读和城市低保家庭、农村特困家庭的残疾学生生活补贴办法,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80元以上。 据了解,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与书本费的对象,主要是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听力语言(包括聋和重听)、智力等类别残疾、尚未丧失学习能力且正住户口在成都市的适
(本报记者尹晓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