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子女可在广东高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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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4: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外地人员,其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境内人员子女,取得广东省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广东省部委属高校和省、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凡是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来广东省工作或者创业,不愿意改变其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
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人员或者获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持居留国护照的留学人员的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内,参加广东省升学考试的,可以按照“四种考生”的有关规定降低录取分数线。 (晏民)(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