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站公示"小偷" 引起警惕宣传反扒常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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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5:09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2月18日消息:“这些照片能不引起你的警惕?”几个斗大的字旁,22张“小偷”的照片被贴在一米高的展板上,来回经过的人们不时驻足观看,然后又匆匆离去。昨天下午,记者在徐家汇地铁站一个出口处看到了这一幕。这些照片上的“小偷”都是男性,虽然每张照片都经过了处理,用黑粗线挡住了眼部,可是脸部轮廓依然清晰可见。紧挨着的另几张大展板上,警方以漫画的形式形神兼备地告诉人们,“小偷”们惯用的偷窃伎俩。然而最吸引人们眼球的,无疑还是这22张“小偷”照片。在蓝色展板底面的映衬下,分成两
公安部门:实为宣传反扒常识 昨天,记者就此事与相关公安部门取得了联系。有关人士称,贴出“小偷”头像只是反扒宣传的配套措施之一,这一宣传活动早就开始了,主要是为了让乘坐地铁的乘客有一些基本的防扒常识,尽量避免受损失,也对盗窃者形成一定震慑。至于贴出“小偷”头像这项措施取得的具体效果如何,该人士表示暂时不便加以评论。 广州:据2003年11月6日《信息时报》报道,广州火车站旁的省汽车站售票厅和候车室内里张贴出长期在省站作案的小偷照片,包括6名未成年人,其中最小的年仅13岁。 深圳:据2003年10月2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一女小偷在行窃时,被当场抓获,工作人员开出两个条件:要么去派出所,要么挂一块“我无耻,我是小偷”的牌子站在门口示众。女小偷选择了后者,在店门口示众20多分钟。 成都:2003年10月6日有报道称,在成都的一家超市入口处,竖起了一面独特的公告牌,上面是10个涉嫌偷窃者的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