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总局强调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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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6: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8日电(记者林红梅)中国民航总局副局长李军18日要求航空公司向社会公布顾客服务承诺条款,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据李军在此间举行的2003年“旅客话民航”评价结果发布会上介绍,民航总局已经和正在采取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如下: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者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民航总局将修订《航空运输服务投诉管理规定》《公共航空运输服务质量标准》;二是全面推行“顾客服务承诺制”。民航总局日前专门发出了通知,要求所有航空公司在充分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顾客服务承诺条款,向社会公布;三是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旅客投诉率和货物行李运输差错率等统计信息,把这项制度作为实施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四是做好消费者投诉有关工作。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要依法查处,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李军希望广大旅客、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民航的服务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