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清白少女跳楼轻生 家长告老师一审败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19:01 桂龙新闻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2月18日讯(记者李旭东通讯员林章韦宏)“我死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要让老师相信我,我真的没有打人!”一个被老师怀疑参与了打架的13岁女孩,留下一纸遗书后跳楼轻生表清白。其悲痛欲绝的父母将学校及老师告上忻城县法院,日前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2002年10月21日早6时许,在忻城中学读初一的蝉蝉,从其父单位7层高的宿舍楼顶跃
公安民警仔细勘查现场,在楼顶发现了一封遗书:“我知道我是一个很坏的学生,但是,我真的没有打她们。不相信我,我只能以死来证明,我知道这样很愚蠢……” 得知这一噩耗,蝉蝉的父母痛不欲生。孩子在学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其父亲带着满腹疑问,当天下午匆匆赶到忻城中学了解情况。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介绍,他才知道几天前女儿卷进了一场打人的风波。 原来一个星期前,蝉蝉叫上几名本校同年级的女同学一起到县实验小学,想去“教训”两个跟她有些纠葛的小学生,后被老师发现而作罢。 两天后,其中的一名小学生在上学路上被人打了,其家长和实验小学的老师认为可能是蝉蝉指使人动手的,于是将情况反馈到忻城中学,请求协助了解情况。 后来,被打的那个女生在父亲的陪同下,将打人者忻城中学初一年级的男生熊某带到了该校政教处。熊某称是同年级的男同学黄某叫他去打人的。而家长认为可能还是蝉蝉在背后指使。 忻城中学对此事十分重视,表示调查清楚以后再妥善处理。政教处通知蝉蝉的班主任及时找她了解情况。 当天下午,班主任找了蝉蝉谈话,并叫她写一份情况说明材料。第二天下午,蝉蝉交上的书面材料因“写得比较简单,还有不少错别字”而被退回。班主任要求她重写后第二天再交上,并叫她通知家长来学校,但当时蝉蝉骗说父母外出未回。 在蝉蝉后来交上的那份检讨书中,她承认曾找人想去教训实验小学那两个女生,但最终没有动手,她否认那学生后来被打与她有关。 事发前一晚,班主任叫蝉蝉到办公室在检讨书上补签了名,并对她说:“如果你爸明天回来,叫他到办公室来找我。”次日清晨,悲剧不幸发生。 蝉蝉的父母认为:学校老师在未与家长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对蝉蝉无端盘问并长时间施加心理压力,导致其产生轻生念头。学校和老师对他们女儿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去年8月,蝉蝉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忻城中学和班主任蓝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赔偿死亡补偿费39996元。 忻城中学辩称,校方对蝉蝉之死没有过错责任。学校老师对其所作所为进行询问和批评教育,乃学校职责所在,并无不当之处。再则,学生在校外跳楼身亡,学校对其思想活动和行为,不可预见也无法阻止。 蝉蝉的班主任蓝某辩称,蝉蝉跳楼自杀与其行为没有关系,并非老师施加心理压力所致。 她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对蝉蝉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了解,并尽一个班主任的职责对其批评教育,责令蝉蝉写检讨书,这种对违纪学生所采用的批评教育方式是合理合法的,老师的行为动机和目的是正当的。蝉蝉之死系其心理素质过于脆弱而造成的。 法院审理认为,蝉蝉的死亡与被告忻城中学和班主任蓝某无法律因果关系,学校老师的批评教育方式是适当的。原告诉称被告忻城中学及班主任蓝某对蝉蝉长期盘问,施加心理压力,导致蝉蝉死亡,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新桂网 责编:黄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