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实施四载 狗患依旧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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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0: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尽管《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已实施将近4年,可市内的狗却有增无减。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热线说,城市里还有很多狗“游离”于制度之外。 1999年8月1日经过省人大同意,《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出台,条例规定,在二环以内每户市民只准养一只小型观赏犬,严禁养猎犬、大型犬。市民养狗必须先到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进行登记,每条犬登记费为2000元;经过防疫站的健康检查取得犬类“免疫证”后
然而条例出台后,效果并不理想。据公安部门统计,从2000年至今,在公安机关登记有证的狗不到2000只,超过这个数字几倍的狗都属于“无证户”。据有关部门初步估计,在合肥市区及周边地区,大概有四五千条狗。由于大部分狗都没有登记,市民私自养殖,所以也留下不少后患。 据合肥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队长王珏介绍,近年来,在三县发现狂犬病例呈现几何级增长,在合肥市市区虽然没有发现狂犬病例,但是2003年,该市110接到各类关于犬类咬人、狗叫扰民的投诉就有上千起。 很多市民也知道“限养”规定,但是都抱着侥幸的心理。对此,王队长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他认为,要想真正做好禁养、限养,必须成立公安、畜牧、工商、市容联合执法部门。 (张娜 本报记者 何保丰)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