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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原因查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4:01 中国青年报

  本报吉林2月18日电(记者彭冰)今天,经国务院调查组技术专家勘查论证,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直接起因系一丢落的烟头引燃仓库内易燃物品,并导致特大火灾。犯罪嫌疑人于洪新(男,35岁)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公安部消防局政委陈家强介绍,吉林市“2·15”中百商厦特大火灾的起火部位已勘查清楚,确认起火点在三号简易仓库。该仓库堆放有大量纸箱,还有木柜、液化气罐等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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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易爆物品。2月15日上午9时许,仓库主人的亲戚于洪新在此丢落一只烟头后离开,烟头引燃了地板及其他物品。11时左右,附近锅炉工发现该仓库冒烟,商厦人员开始自行救火。11时28分,消防部门接到第一个报警电话。从发现仓库冒烟到报警相隔二三十分钟的时间,贻误了最佳灭火时机,最终导致53人死亡,70人受伤(其中男33人,女37人)。

  目前,吉林省慈善总会、吉林省红十字会已分别向吉林市政府提供了25万元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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