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每度高达0.6元 南昌洪都新村金球住宅小区的住户不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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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7:24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实习生刘敏、见习记者刘国伟报道:“我们这里每度电要交0.6元。”昨日,南昌市民曹先生对记者说,他对物管的做法表示质疑。 曹先生对记者说,他家住在洪都新村金球住宅小区,平时电费由小区里的“金球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今年1月份开始,物管每度电竟收0.6元,且没有对住户出示任何依据。
随后,记者采访了“金球物管”一名工作人员。他称:“我们这里安装了变压器,其损耗费要摊到每家住户身上。” 城东供电公司一名姓魏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明文规定了每度电价格是0.56元,多收则是不合规定的。”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