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道取石”手术致八级伤残?广丰一民警将上饶凤凰医院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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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7:28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记者杜王景瑛报道:广丰县公安局民警吴和平因胆结石发作在上饶凤凰医院住院治疗,实施胆道探镜取石手术,不料,出院后竟成八级伤残,造成胆管损伤并胆瘘症。日前,吴和平将上饶凤凰医院告上法庭。 据诉状称,2003年8月7日,吴和平因上腹痛在广丰县医院治疗,一周后转入上饶凤凰医院。经CT片检查,其胆总管内有结石存在,决定做胆道探镜取石手术。手术后,吴和平出
吴和平从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回上饶后,于2003年12月26日进行法医鉴定。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鉴定吴和平为手术治疗后并发胆瘘、弥漫性胆汁性腹腔炎,构成八级残疾。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