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规定10种人体器官可移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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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7:4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 日前,深圳市发布《深圳经济特区第一批捐献移植用人体器官种类目录》,规定从18日起,包括心脏、肝脏、小肠、胰腺、肾脏、皮肤、血管、眼角膜、骨、造血干细胞在内的10种人体器官可以移植,并对这些器官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根据这份目录,捐献心脏原则上新生儿至60岁的人都可以,捐献肝脏原则上是新生儿至50岁的人都可以。这两种器官捐献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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