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老年法律救助中心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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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9:08 生活报 | |||||||||
本报18日讯今天,哈市首家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哈尔滨市老年法律救助中心正式成立,对一般性援助,15日内就可作出答复。 据介绍,需要法律救助的老年人,是城镇户口的,需持《低保证》,其家庭成员持《职工特困证》、《下岗证》或《失业金领取证》均可;是农业户口的,需持乡(镇)政府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对部分刑事诉讼案件,有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也可申请法律救助。
该中心除提供法律救助外,还可义务咨询,开展相应的老年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心受理后会在15日内作出是否救助的决定,并在决定后2日内答复申请人;15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审查时间15天以内。 目前,该中心就设在哈市老龄委(嵩山路58号),咨询电话:0451—82286355。申请者申请时需携带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及与所申请法律救助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等。(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