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兵从事个体经营将免除5大类行政性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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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9:2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记者刘昕、王东明)从2004年开始,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从事个体经营时,将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5大类行政性费用。 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中的大多数将被用人单位录用,依托单位实现创业,有一部分则是通过从事个体经营来实现就业。根据九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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