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内民主 加强党内监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9:45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已颁布实施。这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日前,中央纪委副书记、《党内监督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夏赞忠就条例颁布
问: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条例》的主线,对这个问题,起草时是如何考虑的? 答: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依据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中央一贯强调,自上而下的监督要与自下而上以及同级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相结合。加强党内监督的基础就是发展党内民主,只有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加强党内监督,才是有生命力的、健康的、有效的。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条例》就是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根据我们的党情、国情,从实际出发,规定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我们还要看到,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至关重要。发展党内民主,不断解放思想,有利于实现党在更加坚实基础上的团结统一,使党的各项主张适应实际需要、符合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更加深入人心;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可以更好地发展党内民主,达到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将解放思想的成果转变为全党的主张和全党的统一行动。这也是党的民主集中原则的具体体现。 因此,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一主线,是我们学习、理解《条例》的关键。 问:《条例》在解决哪些重要问题方面作了探索? 答:如何处理《条例》起草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是《条例》能否起草成功的关键。根据党章和党的十六大的精神,依据重大问题请示中央,广泛听取党内各方面意见的原则,起草过程中对以下几个重要问题,采取了积极、稳妥的办法加以解决。 1、关于对中央政治局进行监督的问题。《条例》规定: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向全党通报;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中央委员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或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2、关于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监督作用。《条例》对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监督作用和知悉党内重要活动的渠道作了原则性规定。 3、关于党内开展询问和质询工作。《条例》规定了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可以对所在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对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纠缠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4、关于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条例》规定了地方党委委员、地方纪委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常委。同时规定,对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对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问:《条例》规定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基于什么考虑? 答:《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是根据党内监督的实践和解决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提出的。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权力,如何运用好这些权力为人民服务,是党内监督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是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这个问题如果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就可以带动党内监督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例》规定了党内监督的七项重点内容,这是根据党内监督的性质和特点、党内监督的目的和作用、处理好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关系,以及党内监督的实践需要而设计的。这几项重点内容既是执政党必须做到的,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 党内监督确定七大重点 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记者孙承斌张景勇)党内监督“关注”哪些方面?其主要内容是什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了7项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这些重点内容是: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专家认为,条例确定的7项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立足实际、操作性强,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 不仅是党内反腐败条例 本报讯 央视昨晚的《焦点访谈》专访了《党内监督条例》起草工作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 针对有人说这部《条例》是党内的反腐败条例的说法,屈万祥表示,出台这部《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确是我们党中央加强反腐败力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 他说,出台《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从制度上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增强我们党拒腐防变的能力。但是出台这部条例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反腐败。坚持党的先进性,使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才是制定这部条例最重要的一个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