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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公布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具体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09:55 大众网

  本报济南2月18日讯(记者 徐静) 对高校生源不好、就业压力大的专业,今年我省将从严控制高考招生质量。今天,省教育厅公布了2004年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的具体规定,对2004年高考招生计划的本科、高职、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计划编制作出了明确要求。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在招生来源计划安排中,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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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力度,扩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要与近几年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紧密挂钩,对生源状况不好、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的专业,要从严控制招生数量。

  对高职教育,主要面向省内招生。各高校高职(专科)跨省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0%。

  对独立学院,已经教育部审批或确认的独立学院和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招生计划由我省统筹安排。凡未经教育部审批或确认的各类新机制二级办学机构均不安排招生。

  新增高职学校、民办高校,须经教育部备案通过(部分纳入普通高校招生的成人高校需年审通过)后,方可安排2004年招生来源计划。2004年3月1日以后、6月1日以前备案通过的高职学校、民办高校,不安排跨省招生计划。6月1日以后备案通过的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高等学校2004年不安排计划招生。

  此外还规定,今年省属高校一般不再安排跨省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招收“国防生”的高校,“国防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应纳入本校招生来源计划总数。各高校在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时,除英语专业外不得限制小语种考生。编辑:(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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