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取失物先拿钱来 这家“失物招领中心”有点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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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0:00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频道2月19日电市民曾先生的包被人抢了,环卫工人拾到包里的证件等物。最后东西转到一家“失物招领报失中心”内,这家所谓的“中心”,却要求支付150元,才能拿走自己的东西。失物莫名“转”给别人 曾先生的父亲曾维贵向本报投诉说,2月14日晚,曾先生被歹徒抢走随身带的皮包,他马上到派出所报了案。2月16日下午,一个自称“渝中区环卫三所工作人员”的人,通知他
自称该“中心经理”的刘亚告诉记者,他们是按物品的使用价值收费,一般收取失物3-20%的费用,当然可以协商解决。刘经理告诉记者,照片和信件等无法估值的物品,会将失主对失物的感情程度考虑进收费标准;还有发票,只要开了抬头,会将面值金额一并算入失物价值内;驾照证遗失了,只有重新申领,费用会相对较高,而他们中心只收取200元费用。最后,该中心还会对拣到失物的人,给付收到酬金的2-15%。在渝中区环卫三所,记者电话采访了该所知情者杨先生,他说,是他们通知该中心来把失物拿走的。他没有过多说这个问题,通话不到1分钟就挂断电话。 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分局注册住宅登记科金小姐告诉记者,以前听说过这个中心,但是该中心可能没有办理过执照。较场口工商所毛所长说,失物招领是个新生事物,国家对该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在还不明确。这个失物招领中心没有执照,他们曾经去查处过并限令整改,“不是早就没办了吗?”(记者文创杨野)(来源:重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