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运输业将实行“黑名单”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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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0:0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在运输行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同时,将开展打击道路非法营运等5项专项整治。 入“黑名单”者收回资格证 对严重影响运输生产安全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凡被列入
取缔汽修“黑店” 将重点整治汽车维修市场,主要包括规范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加大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力度、检查维修企业维修配件特别是安全部件进货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等,促使客运维修进入有资质的维修企业。凡是未达到资质的维修企业,将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责令关闭或予以取缔。 降级不达标客运站 将对全省客运站进行整治。主要包括客运站的安全和服务工作的硬件、软件的建设和管理。对达不到要求的客运站,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降级。 整治道路非法营运 将重点整治道路非法营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加大打击“倒”客、“甩”客、“卖”客、“宰”客、欺行霸市等行为。全面开展危货运输市场清查工作,对全省所有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开展全面清查工作。 建立维修技术档案 将建立健全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强化车辆维护制度。另外,运输企业必须建立技术管理机构,充实技术管理人员。凡机构人员不到位的,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直至到位。 审查航运企业资质 对航运市场的整治,以资质审查为切入点,强化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水路客货运输企业以及国际海运业的管理。 (本报记者 薛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