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解决农村老问题省内开先河:村官领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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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0:51 新华网 | |||||||||
新华网珠海2月19日电(朱燕)今年,金湾区委、区政府率先在我省农村中进行村干部工资制的尝试,制订了《金湾区关于村干部“基本工资”的暂行规定》积极探索解决农村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 金湾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紧紧抓住农村工作中领导班子这个关键,从建立制度和规范村干部收入入手,制订了这一“村官”工资制度,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调动村干部作为勤
按照该“规定”,2004年1月1日起,按村集体年纯收入对全区各村进行分类,不同类村两委班子享受不同的工资待遇,且工资由镇村两级各支付50%。其中村年纯收入达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属一类村,村书记、主任每月基本工资2600元;副书记、副主任2300元;委员2000元。村年纯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属二类村,村书记、主任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副书记、副主任1500元;委员1200元。同时,要求各镇村进一步规范对“村官”的奖励和补贴工作,努力做到奖勤罚懒,公开透明。 有关人士认为,这是金湾区进行制度创新的尝试,对遏止农村中长期以来存在的村干部损公肥私,铺张浪费和贪污等腐败现象,以及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发展村级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将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型农村,促进农村城镇化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责编/翟秀艳) 据珠海特区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