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已成社会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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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1: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因为家庭琐事,家庭暴力现象不断在现代文明社会上演,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的一个报告表明,家庭暴力现象在我省17个市都不同程度存在,且年年呈上升趋势。 2月18日,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做了关于全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报告,家庭暴力现象近几年在我省总体上呈上升趋势
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要是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而据合肥市于2003年9月至10月做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妇女是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主体,绝大多数家庭暴力是丈夫对妻子施暴。而这些妻子被打,有的仅仅因为家庭琐事;有的只是因为生了女孩,据统计,在农村因生女孩引起家庭暴力和离婚的占11%;有的是因为婚外情,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对妻子实施暴力;还有的因为社会压力和生活贫困导致家庭矛盾,产生家庭暴力;施暴者综合素质低也是一方面,据调查,施暴者中有45.9%是初中以下文化。 令人深思的一个事实是,这几年通过法院审理认定是家庭暴力的少。如合肥包河区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当事人在起诉时诉称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比较多,但通过审理,真正认定家庭暴力的案件仅有1例。之所以如此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传统观念表现了对家庭暴力的宽容,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两口子”的事;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国宪法、刑法等对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难以操作,取证难,从而使得家庭暴力难禁。 省政府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专门法规。 (王珂 屈凤丽)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