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月最低工资标准36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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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2:5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国家《最低工资规定》下月起施行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近日公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我省将结合1995年施行的有关工资规定,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新规定明确提出,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按地区划分为三等,昆明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360元;地州月最低工资标准310元;县级月最低工资标准270元。 李惠民(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