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去年共查办职务犯罪386人 局级以上干部2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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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3: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记者刘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海峰19日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003年共查办职务犯罪386人,涉及局级以上干部20人,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 许海峰在此间召开的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工作报告时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去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335件386人,渎职侵权犯罪34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63人,局级以上干部20人,司法人员9人,
他具体列举了一批重大案件。如,北京白菊电器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启超挪用公款210万元、受贿53万元、行贿3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会计卞中贪污1262万元、挪用公款2.16亿元等。 许海峰说,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案件管辖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案件中既包括市属单位和中央驻京单位的职务犯罪,也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职务高、难度大、案情复杂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其中,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广东省原高级法院院长麦崇楷等案。贵州省原省委书记、人大主任刘芳仁案正在办理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