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可请高参协商薪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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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4: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5月1日起,深圳正式施行《集体合同规定》 本报深圳讯 从深圳市劳动局获悉,从5月1日起,深圳将正式施行《集体合同规定》,员工将可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奖惩制度等进行集体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按照《规定》,单位与职工任何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时,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荐。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还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规定》还指出,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 (欧阳四平 冯力)(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