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表刘红宇建议实习律师进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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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2:0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窦楠)昨天,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中的律师代表刘红宇提交议案,建议实习律师的最后3个月实习期在社区实习,既增加实践经验,也为居民提供法律支持和援助。 刘代表表示,全市现有7000多名律师,去年又有1000多人通过司法考试,这些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如果做律师,需要有一年的实习期。目前的状况是,不少实习律师只看重高端市场,可高端市场又只看重执业多年、经验丰富的律师,结果造成实习律师没案子做的局面
与此同时,北京各社区的普通居民则越来越需要法律援助和支持,但律师事务所高额的费用造成他们无法寻求支持。刘红宇提出,实行“实习律师进社区”制度,由市司法局和律协牵头,各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前9个月还是在事务所实习,后3个月在社区实践,同时为实习律师提供基本的生活费。这样,实习律师可积累经验,也为居民解决一些法律问题,减轻了政府和法院等部门的工作任务。 相关专题:2004北京“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