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保护亟须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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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2:13 京华时报 | |||||||||
作者: 朱四倍来源: 新闻主体:今年的北京两会上,有委员提出,北京有许多古老的民俗文化正在消失,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进行保护。 社会的发展给民俗的延续和发展带来了一个严峻的课题,一些民俗文物、民间文化正
对民俗文物的保护要走在时间的前面。立法未尝不是一种可行的选择。民俗的价值有时并不在于它的久远,而在于它所反映的一种社会形态和时代特征。因此,民俗文物的减少和消失给中华民族文化所带来的莫大损失,应该引起有责任感的公众的忧虑。对政府部门而言,则担负着对其进行有效保护的重任。 在民俗保护问题上,规则是最重要的,有了规则,才能让大家有行为的依据,才能对不守规的人进行处罚。而立法正是最有力的规则。期盼有关部门早日通过立法的方式加强对民俗文化的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