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透水事故专员玩忽职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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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2:47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河池地区原行署专员晏支华在处理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中玩忽职守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晏支华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7月17日,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下属的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井下81名矿工死亡。被告人晏支华当时作为河池地区行署专员、地区安全生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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