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 最高20分最低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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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3:2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苒实习生邹丹芍)昨日,记者从市招办获悉了今年高考加分的相关细则。 据悉,录取时,下列考生若加分后达到学校投档要求的可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一)可加20分的考生: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2004年按万分之一比例评选,受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市)级赛区一等奖以上者(限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五科);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5.对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统一认定的考生。 (二)可加15分的考生: 对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并经市统一认定的考生。 (三)可加10分的考生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2004年按4‰比例评选,受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其中三好学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普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才能享受加分。 2.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4.烈士子女。(四)可加5分的考生: 1.教师子女报考市内师范院校、三峡学院和渝西学院(不含调配志愿); 2.库区淹没城市乡镇考生(以市移民局审定名单为准); 3.报考重庆市内院校的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和巫溪、城口两县的考生; 4.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市)级赛区二等奖者(限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五科);2005年起该项加分政策取消。5.报考东北、西北地域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含调配志愿);6.报考轻工、纺织院校的考生(不含调配志愿);7.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不含调配志愿)。(五)少数民族自治县(含其它区市县少数民族自治乡,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重点院校加10分,一般本科院校加20分。另外,少数民族、教师子女、库区移民三类考生若具备多项加分条件时可以累加一项最高分值,但累加后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其余考生不得累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