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者维权遭遇“四大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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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3:58 山西日报 | |||||||||
一是部分企业破产、兼并带来的售后服务无人管 二是高科技应用带来的知情权保障难 三是某些规定、标准滞后带来的维权难
四是责任归属难、检测维修难 据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记者王宇)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了2003年我国消费者投诉情况,有关人士指出,“四大难”正成为影响我国消费者维权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部分企业破产、兼并带来的售后服务无人管。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的规定,如果企业发生变更,应当由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承担相应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 二是高科技应用带来的知情权保障难。例如,在使用电脑的过程中,消费者被不断要求下载安装一些升级或补丁软件,但许多软件使用英文版本或有其它要求,消费者一头雾水;一些消费者在拨号上网浏览某些网页时,需要下载某些软件才能阅读,而这种提示往往都是非中文的。实际上,这是一种拨号软件,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付出了高额的国际话费。 三是某些规定、标准滞后带来的维权难。随着消费领域的日益拓展,新的商品和服务不断涌现,但有关规定、标准的出台却明显滞后,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一大瓶颈。 四是责任归属难、检测维修难。2003年,消费者对手机的投诉增幅高达60.3%。在手机的鉴定和维修方面,许多消费者反映,手机出现故障修理时究竟是人为损害还是性能故障,很容易产生异议。此外,国家认可的鉴定机构过少,费用过高,也让汽车消费者维权面临尴尬。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