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警察判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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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04:2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据大河报报道,近日,郑州市中院对原郑州市某公安分局民警彭翼刑讯逼供、诈骗、非法拘禁、强奸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彭翼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00元。 判决书上列举了彭翼的累累恶行:2002年12月28日晚,彭翼以传播淫秽物品为由,将在郑州打工的丁某带至碧沙岗公园派出所,后持丁的钥匙到丁的租房处,将在此寄宿的秦某及其女友也带至派出所,采取冻、饿、殴打等手段对丁、秦等人进行长达10多个小时的轮番审
2001年8月,彭翼女友小丽(化名)不堪彭翼辱骂、殴打提出分手,彭翼便以杀其全家人威逼小丽与其维持性关系。2002年1月30日上午,彭翼将小丽挟持到其在电业新村的住处,直至2月2日,长达70多个小时里,彭翼采用匕首威逼、手铐约束、嘴咬手掐等手段,对小丽大加摧残,并多次将其奸污。 (赵珊) | |||||||||